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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伙同他人绑架亲属 男子领刑12年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5/10 11:33:21 人气:42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一男子为偿还赌债,竟伙同他人绑架自己的亲属,并索要300万元巨额赎金。案发后,男子逃亡3年,最终被警方抓获,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天津市男青年史某某为偿还赌债,萌生了绑架亲属张某的念头。201310月间,史某某与冯某、郭某、史某(三人均已判刑)预谋后,多次前往被害人张某上班必经之路踩点。11月的一日凌晨5时许,史某某驾驶一辆绿色东风小康面包车,拉载冯某、郭某、史某来到天津市东丽区某村。四人埋伏在一条小道上等待张某,因有人骑车路过该地而未实施绑架。当月286时许,四人再次来到此地,当张某驾驶老年代步车行驶至此并下车移动路障时,冯某、郭某、史某上前控制住张某,郭某用涂有乙醚的手套掩住张某口鼻,用事先准备的胶带捆住其双手,将张某推搡至车内。冯某以要杀害张某相要挟,称若不给钱就等着给张某收尸,向张某之子索要赎金300万元。

 

经张某之子报警,冯某、郭某、史某于当日16时许先后被抓获,被害人张某被解救。2016113日,史某某被抓获归案。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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