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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再犯,是不能减刑的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31 8:53:51 人气:63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华律网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得到缓刑的罪犯是会有一定的考验期,等缓刑考验期通过后才能够真正的撤销刑罚。有些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又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这种行为势必对于自己会造成重大的影响。那么缓刑期间再犯,是不能减刑的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缓刑期间再犯,是不能减刑的吗?

 

 

能否减刑要根据罪犯是否有立功等因素来决定。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期间如何减刑?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缓刑期间再犯,是不能减刑的吗?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影响到的是缓刑的福利,实际上跟减刑没有多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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