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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暴力干涉婚姻犯罪的处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20 14:54:18 人气:12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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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暴力干涉婚姻的处罚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主要包括父母、儿女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干涉,使用“暴力”方式是构成此行为的主要特征。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或者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不构成犯罪。

 

需要指出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在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即告诉的才处理,不告不理。当然,如果被害人受强迫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而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不必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主动依职权介入调查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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