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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贩毒牟利归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减轻处罚吗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8/16 21:28:25 人气:100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吸毒人员电话联系小明要求购买毒品,并约定时间地点进行交易。而后,小明在约定地点约见吸毒人员,并贩卖了毒品,收取毒品款项。三人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小明身上搜到毒资、手机;从吸毒人员身上搜缴毒品小明归案后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律法规】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评析】

小明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小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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