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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开审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6/4 21:57:27 人气:67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导读: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可是犯法的,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一下非法经营罪。

  犯罪团伙通过代理黄金期货业务,发展客户炒黄金,涉及非法经营额达84亿元,获取佣金920万元。49日上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1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20104,黄某在重庆成立香港新世界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盈汇集团(HIG)黄金期货业务的代理商。此间,黄某认识了经某、李某、曾某等几个炒金客。因客户少无法维持经营,黄某于20111月关闭了新世界公司。

 

  2011年初,经某、李某、曾某向黄某提出代理盈汇集团黄金期货业务赚取佣金的想法。在黄某的牵线搭桥下,经某控制的重庆科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曾某控制的重庆钲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某控制的重庆艺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先后与盈汇集团签订代理协议,成为盈汇集团的代理商。随后,黄某召集科旭公司、钲汇公司、艺皇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HIG西南总部。

 

  20115,科旭公司、钲汇公司、艺皇公司开始以HIG西南总部的名义招揽客户与盈汇集团签订协议,由客户向盈汇集团指定的账户汇入保证金,并在获得盈汇集团提供的账户和交易密码后,按照缴纳的保证金数额1:100的杠杆比例,在盈汇集团的网络平台上进行黄金期货交易。盈汇集团的黄金期货业务以美元为单位,按照1:7的比例折算成人民币结算。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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