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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如何看待翻供,是好是坏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2/17 17:59:12 人气:55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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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刑法司法解释

 

国家新赔偿标准公布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有了较明显提高。如果你将国家赔偿新标准与前几年的国家赔偿标准相互比较就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

 

国家新赔偿标准:

 

516日,最高检、最高法分别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516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42.30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同日,最高检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国家统计局2017513日公布,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63241元,比上年增加5895;日平均工资为242.30元,比上年增加22.58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最终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42.3元。

 

知识延伸:

 

2010-2013年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182.35

 

最高人民法院于517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3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82.35元。

 

国家统计局2013517日公布,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7593元,比上年增加5141;日平均工资为182.35元,比上年增加19.7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12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529日发布的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标准为42452()÷12()÷21.75(月计薪天数)=162.65元。据此,各级人民法院在2012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应为162.65 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1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11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53日发布的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标准为37147()÷12()÷21.75(月计薪天数)=142.33元。据此,各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应为142.33 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0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计算标准的通知法发[20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716日发布的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额,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标准为32736()÷12()÷21.75(月计薪天数)=125.43元。据此,各级人民法院在2010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应为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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