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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单反隔日犯还 仍被判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1/16 15:41:34 人气:9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律快车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晨报记者姚克勤报道 中年妇女阿香吸毒成瘾,为筹毒资,频频出入于本市各大卖场实施偷盗,最终被法院判刑。

 

  现年58岁的阿香为本市退休人员,有毒瘾,曾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去年6月至今年1月间,阿香五次出入于本市万得城、麦德龙等大型开放式卖场,在佯装购物之际将贵重商品藏于随身携带的包内逃离现场。经鉴定,阿香所窃的物品价值6万余元。一次,阿香偷到了一台高档单反相机。但听说价值6万元后,阿香担心惹麻烦,隔天又去了这家卖场,偷偷将相机“归还”。

 

法院认为,阿香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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