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送货遭拒砸电脑 被判故意伤害罪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1/8 22:12:44 人气:92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律快车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天津北方网讯:男子买手机两个月后想退货,遭到手机店员的拒绝。一气之下,男子带领几个朋友于当晚来到手机店,用锤子砸坏一台电脑后逃走,并用砖头砸伤前来追赶的店员。日前,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6个月。

 

  去年5月,安徽籍来津务工男子赵某在本市东丽区某手机通讯店购买了一部手机,两个多月之后,赵某以手机损坏为由到手机店要求退货,被工作人员张某等人拒绝。为泄私愤,赵某于当晚19时许伙同几个朋友窜至手机店,赵某用携带的锤子将手机店内的一台电脑显示器砸坏后逃离,手机店的张某随后追赶赵某,途中赵某持砖头扔向张某,将其头部砸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日前,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赵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身体,并致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上一篇: 成年子女偷父母的养老钱算犯罪吗

下一篇:下一篇: 从受害者到施害者 13人被控抢劫罪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