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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闹出了纠纷时应该怎么具体处理呢?让我们来通过一个案例具体了解一下。
因太阳能屋顶技术开发合同纠纷,北京源升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蟹岛绿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蟹岛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源升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称, 2006年1月25日,公司与北京蟹岛公司签订了关于“大空间建筑太阳能屋顶节能项目开发应用”课题的《技术开发合同》,约定项目总交易额为6000万。2007年5月,公司将项目建成并交付使用,蟹岛公司还专门成立了“北京蟹岛赶海宫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经营该项目。2008年5月7日,北京市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公司已按合同履行了全部义务,而北京蟹岛公司仅支付了1000万元,违反了合同约定。故请求判令北京蟹岛公司向自己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500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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