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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宣传吹嘘过了头 商场被判退货又赔钱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2/14 15:51:41 人气:63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找法网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消费者刘先生在商场买了一款化妆品,外包装上标称“行业首家”、“保护秀发免受伤害”,他认为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起诉索赔。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认定商场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判令其退还货款46.40元并赔偿消费者500元。

 

  2014414日,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刘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丝精华焗发霜一盒,价格46.40元。该产品标称“行业首家”、“创新植物安全科技”、“上海市著名商标”、“创新桑丝染发科技”、“多次染发后也能彻底保护秀发免受伤害”等用语。

 

  刘先生认为,该产品违法标注了违禁语,某商场销售该产品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刘先生向南岸区消委会投诉,要求该商场按消法中欺诈条款索赔未果,遂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岸区法院审理认为,某商场并无充分证据证明涉案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注用语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商场销售的诉争产品包装存在贬低产品竞争对手、对产品成分表述不实、暗示产品存在一定疗效、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存在虚假宣传的成分。据此,法院对刘先生要求退还货款46.40元及赔偿5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商场不服提起上诉,重庆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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