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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打伤同事被辞 诉公司支付补偿金被驳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2/14 15:51:03 人气:74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找法网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20097月,王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岗位为流水线工人。20139月,在公布国庆节值班表时,因王某认为班长李某没有安排自己在国庆节值班,无法拿到法定的“三薪加班费”,于916日找到李某理论。为此,王某与李某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之时,王某出手伤人,将李某打倒在地。后公司认为王某在工作期间打伤同事,行为恶劣,给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于2013929日以王某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将王某辞退。为此,王某将所在公司诉至法院,认为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索要各项经济补偿金共计49500元。

 

  庭审中,公司辩称,公司在车间墙壁上公示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酗酒、斗殴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公司秩序的行为,否则公司有权辞退。王某打伤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秩序,公司是按章办事,故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甚至解除合同。王某与单位因三薪加班问题发生争执,庭审中双方均认可。王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事实,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据此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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