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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无期最多要服刑几年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8/23 21:39:22 人气:164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如果不减刑,就是终身监禁。

 

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和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

 

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无期徒刑就其本身含义而言,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关押没有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把犯罪分子关押至死亡,而是给予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认罪服法,积极劳动,努力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如果实际执行刑期13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还可以假释。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也可以被特赦释放。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

 

无期徒刑在满2年有立功或确有悔改的可改判有期徒刑18-20年。最少不低于10年是及其特殊的情况。您可在刑罚里查到相关内容。提醒您的是无期改有期是自裁决之日算起的无期的2年并不在内。

 

如果是15年出狱给您一个计算参考:什么是无期徒刑。实际服刑15=2年无期徒刑+13年有期徒刑。以改判有期徒刑为19年计算要减6年刑。而减刑一年要间隔一年再减刑。(即:比较好情况是服一年减一年再服一年减一年)当然立功和立大功除外。

 

1.无期徒刑是对罪行的刑罚,其罪当终身服刑。

 

2.我国相关法律又规定了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相关减刑的条件和规定具体为(1)确有悔罪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2年后减为有期徒刑18-20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13-18年但最低不得少于13年,实际服刑不得少于十年(2)减为有期徒刑从裁定之日算起.(3)对服刑人员的减刑有狱政机关(监狱)考察上报,并由所在地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

 

3.相当一部分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15-18年即可出狱.少数立功或重大立功人员可在13-15年内出狱.

 

如果无期了那就到死也出不来 不过花点钱应该可以减刑吧无期徒刑即没有确定的时间来限制的,也许要坐一辈子的牢,也许会从中缓刑更改有期徒刑,到期而出狱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刑。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依据法律上对犯罪处罚所规定的量刑幅度,明确确定应受无期徒刑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绝对不定期刑),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长期(相对不定期刑),视犯罪人入监后的表现,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中国刑法没有采取这种制度。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监狱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建议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该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还要执行期十八年,刑罚执行才算完毕,已执行的二年不计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内。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犹如其名,最多执行年数就是终身监禁;当然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态度表现良好,其服刑期数会相对的按照规定标准而减刑。以上便是整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查看相关链接或是来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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