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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什么情况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6/28 22:22:25 人气:41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分别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

 

你好,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三种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帮助、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贪污的,可以构成乙贪污罪的共犯。

 

2.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者不适用有特定身份者的从重处罚情节。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 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

 

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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