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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怎么处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6/6 21:43:01 人气:53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被打成轻微伤不能提起自诉。提起自诉是发生在刑事案件中的,而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并不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只能就损害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还要接受治安处罚。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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