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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司某一审获刑10年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5/2 19:35:35 人气:40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428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原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司受贿案,对被告人司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司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司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司利用担任南航集团总经理、南航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合作经营、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9.2777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司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司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在提起公诉前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赃款已全部退缴,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真诚悔罪,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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