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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酒后自愿发生关系醒后告男方强奸成立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9/22 20:54:17 人气:142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华律网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强奸罪是属于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强奸行为会受到刑法处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要是女的酒后自愿发生关系醒后告男方强奸成立吗?

 

要看发生性关系是否是女方自愿,如果是自愿的就不够成强奸。

 

强奸罪现在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量刑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相关阅读:强奸罪的认定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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