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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妇种500余株罂粟 法院在家门口判其缓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9 17:22:25 人气:32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明知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原植物,但河南省信阳市一九旬老妇仍在菜园中大量撒播罂粟孢子。记者7日获悉,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耿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耿某某是一位近90岁高龄的老人。因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身体不便,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日前组成合议庭,将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10月,现年已近90岁高龄的耿某某,在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情况下,仍将其孢子撒播在一废弃菜园内,后菜园内长出大量罂粟植株。20155月中旬,公安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并将罂粟铲除,经当场清点,罂粟植株共计507株。

 

  20159月初,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耿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耿某某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当依法惩处。

 

  耿某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耿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信阳市平桥区法院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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