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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小车藏毒360余克 一审获刑八年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8 19:28:42 人气:38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四旬男子驾驶小车在湖南省道县某镇宾馆住宿时,其车中藏有毒品疑似物净重360.4克被道县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近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件,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532421时许,被告人魏某在道县某镇政府计生委门口从熊某处拿到毒品麻古,并将毒品放在其驾驶的大众速腾小轿车的副驾驶座的储物格里,当日22时许,被告人魏某将该车停放在道县某镇一酒店住宿时,被民警查获,并当场从其车中搜出用白色透明保鲜袋包裹的一大一小两包呈红色片状毒品麻古疑似物3874粒。经检验,该毒品疑似物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甲基苯丙胺含量为16.7%,净重360.4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麻古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达360.4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魏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某非法持有的毒品麻古系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混合型毒品,量刑时应考虑到甲基苯丙胺含量较低的情况予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法院网道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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