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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3 22:10:13 人气:6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规定,无期徒刑适用对象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部分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在刑法分则中,规定适用无期徒刑的共有两种情况:一是凡规定有死刑的条文,一律把无期徒刑规定为可选择的法定刑。二是如果将有期徒刑规定为最高期限仍嫌短的,则把无期徒刑规定为法定刑。对那些犯罪性质不严重的犯罪,如妨害婚姻、家庭罪,即使这些犯罪具体情节再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再大,也不能判处无期徒刑;相反,犯罪性质严重的犯罪也不一定判重刑。有些犯罪性质虽然严重,但实际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不严重,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对这样的罪犯便不能适用无期徒刑。所以,无期徒刑虽然能够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但在性质严重的犯罪中判处无期徒刑的也毕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2.刑法分则在规定无期徒刑的条文中,情节是决定可否适用该刑种的重要因素。如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只有具备了刑法所列举的5种特别严重的情节才能适用无期徒刑。

 

  3.刑法规定的所有适用无期徒刑的犯罪都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没有判无期徒刑的。因为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恶性重,人身危险性大,应当予以重罚。而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也没有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由于行为人一时疏忽或过于自信所造成。这种犯罪中行为人主观恶性小一些,人身危险性也轻,根据主观相统一的原则,对其重罚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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