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85后女子以贩养吸贩卖冰毒2.6克 领刑三年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2 22:28:07 人气:63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1988年出生的舒某某,年纪轻轻不仅染上了毒瘾,还以贩养吸,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等待她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217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舒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900元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410月的一天早上,在亳州市谯城区新泰步行街南侧,被告人舒某某以300元的价格向朱某某出售03克甲基苯丙胺(冰毒)。同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在毫州市谯城区光明路某宾馆房间,被告人舒某某以500元的价格向朱某某出售2克甲基苯丙胺。同年1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在亳州市谯城区文帝街东头,被告人舒某某以100元的价格向薛某出售03克甲基苯丙胺。

 

  综上,被告人舒某某向两人三次出售甲基苯丙胺共计2.6克,获取违法所得9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某某多次向他人出售甲基苯丙胺2.6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舒某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被告人舒某某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法院网亳州谯城法院


上一篇: 开设赌场“赛狗”牟利 三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下一篇:下一篇: 保释后还能拘役吗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