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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罪到底存在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2/27 20:16:52 人气:53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近几年,明星吸毒事件层出不穷,最近,以“苏妲己”角色被观众熟知的著名演员,也因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哎,看着这些曾经的偶像,延小检也是心塞。

 

  这很明显嘛,他们肯定是犯了吸毒罪呗?

 

  在这里,我想说,在我国单纯的吸毒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吸毒是一种自伤行为,并不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如同自杀一样,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因为其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故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检察官说法】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第8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72条之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述这些明星中的一部分之所以会被处以刑事处罚,主要是因为他们触犯的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罪。例如房某某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法院判决其六个月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法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第348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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