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毒贩试图冲撞民警逃跑被抓获查获毒品被判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2/24 17:39:54 人气:66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一毒贩被包围后,发动车辆试图冲撞民警逃跑,民警鸣枪示警将其制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16日披露,经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被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张某某,42岁,曾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先后四次入狱。今年39日凌晨,龚某某按事先与张某某的约定,将人民币1400元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张某某,用于购买甲基苯丙胺(即俗称冰毒)10克。310日凌晨,张某某驾驶车辆至江苏启东市决心查报站东侧路边,向龚某某交付冰毒8克。

 

  在春节后的缉毒行动中,民警发现张某某存在贩毒嫌疑。通过道路视频监控抓拍系统,311日,民警确认张某某的轿车停放在启东市汇龙镇城西速8酒店西侧的停车场内。当日10时许,民警到达停车场后,发现张某某正在车内休息。

 

  张某某随即启动车辆试图冲撞民警,见制止无果,民警遂鸣枪示警。张某某妄图逃跑,后车子撞上围墙,张某某弃车逃窜后被紧随而来的民警制服抓获,民警并从其车内查获冰毒56.74克。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不满一百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系累犯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新闻网


上一篇: 三种“不典型形态”的受贿罪认定

下一篇:下一篇: 保释后还能拘役吗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