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指使女儿“钓”婿骗财42万元 父女二人均获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11 18:58:18 人气:42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人民法院报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父亲为还赌债、做生意,指使女儿通过微信摇一摇加附近的人,化名和他人谈对象,骗取6名男子钱财42万元。1129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这对父女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并处罚金。

 

  20127月,25岁的谢贵花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谢某,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双方家人还见了面。谢贵花的父亲谢名树心生邪念,以订婚为由向谢某索要见面礼3万元和价值1.7万元的项链、戒指。之后,父女二人编造理由向谢某“借款”1万元,并以帮助其亲戚“销案底”为由骗取1.5万元。骗取谢某7.2万元后,父女俩更换了手机号码,切断通讯联系。

 

  外欠赌债的谢名树,发现女儿用微信摇一摇就能钓来“金龟婿”,便不断要求女儿用化名诱人上钩。后父女二人以结婚为由向谢某、蔡某等6名被害人行骗,共骗得42万元。201631日,两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名树、谢贵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谈恋爱、订婚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4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谢名树不愿退还个人实际占有的赃款,给各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情节严重,应予依法惩处。


上一篇: 租客嫌水电费收贵了砍伤房东 被判刑1年3个月

下一篇:下一篇: 索要担保款不成便动粗 致人轻伤难逃责真不该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