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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贷款纠纷杀村民扎伤他人被判死缓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2/29 13:22:32 人气:65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京华时报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因贷款和房屋纠纷??葛某一怒之下将同村村民李某扎死,并将前来阻拦的李某杰扎成轻伤二级。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葛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葛某与被害人李某都是大兴区某村的农民。经法院查明,41711时许,葛某在家中持砍刀和尖刀砍击、刺扎李某,致其死亡。在此期间,葛某还持砍刀将前来阻拦的李某杰砍伤,致其轻伤二级。

  据葛某供述,20151月,他因做生意向某公司贷款20万元,李某是担保人,双方约定用葛某位于大兴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快到期前,他找李某说还不上钱,需要做延期,李某同意了,但一直没有办延期。

  “贷款到期后,他说愿意替我还钱,但要求我把抵押的房子卖给他”,葛某称,他先把一间房和一处院子共180平方米给了李某,但是几天后李某又来向他多要20多平米。

  葛某称,后来李某说贷款公司要半个院子,“我得跟老婆商量,但没想到第二天他带了十多个人来,不由分说就把我家后院的房子拆了,实在太欺负人了。”葛某还说,他没有预谋杀李某,也没事先准备工具,是喝完酒一时冲动。

  法院审理认为,葛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自首,对其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

市二中院一审判处葛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判决葛某赔偿受害人家属各种损失共计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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