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帮网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所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侵占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侵占的财物除他人的遗忘物外,还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发掘的埋藏物。
上一篇: 什么是刑法中规定的重伤?
下一篇:下一篇:
索要担保款不成便动粗 致人轻伤难逃责真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