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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卖掉亲生儿子还赌债”的法律评析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1/22 8:20:11 人气:57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律快车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重庆大足县的一位母亲嗜赌成性,为还赌债,竟然狠心将刚刚生下的儿子卖掉,这种对亲情的漠视与亵渎,在法律上也是所不容的。

 

  这位母亲出卖孩子,目的是还赌债,其情节的严重性也是毋庸置疑的。我国《收养法》规定,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恶劣的,可以按遗弃罪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母亲完全构成遗弃罪。

 

  同时,我国立法对于儿童有着特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事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捡拾的儿童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该妇女,按照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其拐卖儿童罪成立,同时兼有遗弃罪,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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