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
杀人逃逸遇交通肇事再逃逸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27 18:01:42 人气:120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律快车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在成都残杀母女俩后驾车逃往云南,在高速路上又发生肇事后逃逸……1127日中午,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协同四川警方,将在逃嫌疑人唐某抓捕归案。

 

  事发当日,唐某驾驶川A0T71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昭麻公路昭通市昭阳区靖安大桥路段时,因车速过快车辆突然侧滑,与对向行驶过来的云CH4489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司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唐某立即下车逃逸。

 

  民警赶到现场后,一边勘查现场、疏导交通,一边将肇事车辆信息上传至公安局内网,搜捕肇事司机。随后,该大队民警与周围群众紧密联手,快速将驾驶人唐某抓获并扭送回事故现场。就在这时,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闻讯赶来,当场确定川A0T719号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唐某就是其正在追捕的在逃嫌疑人。

 

经初查,1126日中午,成都市成华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母女俩被杀害,唐某(家住四川泸州市,现年30)有重大作案嫌疑,连夜往云南方向逃窜。对于上述犯罪事实,唐某供认不讳,并发出阵阵感慨:“哎呀,()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


上一篇: 未婚产子将孩子托付母亲 母亲无力抚养将孙子卖掉

下一篇:下一篇: 担保方式约定不明如何认定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