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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规则怎么样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8/10 13:39:46 人气:9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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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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