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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A公司发现其巨额股份被B公司(为A公司合作公司)取消,由此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股份份额、恢复股东地位。
B公司称A公司存在虚假出资行为,被工商机关撤销其股东资格,故不同意A公司诉求。
查明:工商机关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了B公司改制登记及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B公司进行重组。
【争议焦点】A公司丧失股东身份的根本原因
【评析】
A公司丧失B公司股东的身份,根本原因为工商机关对B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撤销了其改制登记及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因此,A公司丧失B公司的股东身份,为行政行为的结果,并非民事行为的结果。因此A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股东身份,所依据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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