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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减资条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7/10 20:29:53 人气:79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注册公司的时候一般是有注册资本要求的。注册资本就是公司股东的出资,公司应该自身的情况可以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并且要进行工商的登记,那么商贸公司减资条件是怎样的?下面由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商贸公司减资条件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资本过多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二、公司减资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公司减资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九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第九十八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上述就是对“商贸公司减资条件”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一般要符合公司资本过多或者公司严重亏损等条件,公司减资还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并且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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