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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破产程序 三员工诉请奖励房屋过户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6/28 22:33:12 人气:87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名员工分别将华夏证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兑现年终奖,将奖励的房屋过户至员工名下。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院已受理这三起案件。

 

  三名原告诉称,华夏证券及原告所在的营业部在1996年就已经制定了奖励基金提留及分配制度,每年均按该规定在年终提留奖励基金,并综合考虑职务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2000630日,该营业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根据职务及贡献对2000430日前任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在历年自营业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和部分主要业务骨干进行奖励,奖励的方式为发放奖金或分配房屋居住。受奖励的人员共35人,其中12人全部领取奖金,剩余23人均获得一套面积不等的房屋。目前作为奖励分配的房屋已交由被奖励职工使用,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05年,华夏证券因资不抵债进入清算程序,2008731日,二中院受理了华夏证券公司破产一案,指定华夏证券公司清算组为破产程序的管理人。原告称曾多次向破产程序管理人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破产管理人表示无权处置财产。故三员工分别向二中院起诉,请求将公司奖励的房屋确认为原告所有,并由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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