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
“优酷网”状告“酷6网”侵犯名誉权索赔百万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5/18 21:54:20 人气:65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认为“酷6网”在网站上虚构事实、颠倒是非,造成优酷网的商业信誉受损,优酷网将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酷溜网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并公开赔礼道歉30日,并赔偿损失共计100万元。11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优酷网诉称,酷溜网在媒体上发布不实言论并大肆炒作。在相关报道中,酷溜网恶意称原告广告客户流失加剧、内部员工流失加剧、欺骗广告客户等,并攻击原告及原告的公司领导,诋毁原告商誉,并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

 

    “是优酷网侵权在先,这些评论是基于他们对我们实施的侵权行为,我们是正当防卫。”酷溜网代理人在法庭上说道,“此前,原告通过短信群发及邮件群发的方式,散步不实言论,诋毁酷溜网世界杯直播权作弊。我们之前已经起诉了。”

 

    对于媒体上存在的对原告的诽谤与诋毁,酷溜网表示,“媒体上存在的对原告的诽谤与诋毁是来源于第三方媒体的评论,与被告无关。相关网友的评论属于网络用户的个人行为,酷溜网为网民提供空间的服务,不属于侵权。原告的起诉是恶意诉讼,是为了逃避责任。”

 

    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新闻链接: “酷6”诉“优酷”侵犯名誉权

 

酷溜网指责在世界杯期间优酷网通过给广告客户、媒体散布不实消息,对酷溜网进行大量诽谤和攻击,造成极大影响,酷溜网为此将优酷网告上法院,要求在优酷网以及中国国家网络电脑台(CNTV)、新浪网、搜狐网、北京青年报等媒体上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酷6经济损失50万元。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上一篇: 百度“婷美”却出“添香”

下一篇:下一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