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人数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5/4 21:07:00 人气:74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公司越来越多,一些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始上市,有的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人数的要求,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呢?下面的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要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上一篇: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

下一篇:下一篇: 资本成本的概念及意义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