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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公司制)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13 12:38:04 人气:52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⑵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⑸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⑹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⑼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⑸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⑷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章程;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章程;

 

  ⑷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⑸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⑹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⑺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⑸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⑹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登记申请书;

 

  ⑵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⑶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⑷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⑸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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