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
员工的保密义务主要有哪些?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2/23 21:53:34 人气:79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一般来说员工的保密义务有以下几项: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2、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我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相应的员工不得为以下行为之一:

 

  1、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2、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

 

  3、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们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如员工违反了保密义务,则应按照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上一篇: 未通知工会是不是违法解除?

下一篇:下一篇: 六人伪造印刷茅台等品牌包装两万余件齐获刑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