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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否受理?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9/12 18:38:47 人气:166

来源: 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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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

 

  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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