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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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