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
工伤私了后还可以告老板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1/2 10:09:11 人气:10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华律网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如果觉得工伤私了协议中赔偿的数额有失公平,并且对劳动者来说不能达到康复的费用,是可以对老板提前诉讼的

 

 

工伤索赔的整个流程: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上一篇: 工伤私了谈判技巧有哪些

下一篇:下一篇: 担保方式约定不明如何认定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