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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女儿夭折怪罪妻子起诉离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20 15:03:47 人气:6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律快车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袁先生认为女儿生病夭折是妻子照顾不周所致,遂向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01026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袁先生的起诉。

 

  袁先生与贠女士均系许昌县某乡农民。经人介绍,二人于20091月份相识,同年4月份,二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01月,贠女士生下一女。由于二人认识时间较短仓促结婚,加之脾气、性格不合,女儿满月后不久,二人便因生气开始了分居生活。随后不久,袁先生便只身前往南京打工,对贠女士母女很少过问。20107月,刚满半岁的女儿因呼吸、循环系统衰竭不幸去世。由于怀疑女儿的死亡是因贠女士照顾不周所致,二人间的矛盾遂进一步升级。201010月,虽经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袁先生仍执意提起了离婚之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均不得提出离婚。因自20101月贠女士生育女儿至今尚未满一年,故对袁先生提出与贠女士离婚的主张不予支持。遂依法裁定驳回了袁先生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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