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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下落不明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14 21:59:25 人气:7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华律网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法律咨询:

 

2007年,我向丈夫提出办理离婚手续,但丈夫得知后一直避而不见。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丈夫一直没有露面。现在我想办离婚手续却连人都找不到。像她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答复咨询:

 

配偶下落不明可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的,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向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在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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