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符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6/16 23:30:33 人气:62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此案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公安机关和武装警察部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依照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的原则办理。

 

法律咨询:

 

您好,双方为异地结婚后女方回家一直未回联系不上至今4年去法院起诉法院说原告就被告不给立案!好像法律规定分居满一年可以在原告当地起诉并立案的去过法院几次都不给立案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

 

符合立案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上一篇: 离婚后还要不要共同还银行债务

下一篇:下一篇: 夫妻离婚条件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