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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必须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4/26 12:29:30 人气:75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需要什么手续?其中相关的知识你都了解多少?在此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当然不到万不得已希望不要走上的道路。

 

一、必须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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