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受害一方能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提出损害赔偿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4/20 22:09:15 人气:5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受害一方能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提出损害赔偿吗?

 

在婚续期间,夫妻之间吵架时伤害了对方,损害了夫妻一方某样个人财产或一方监护不当,造成小孩死亡等,受害一方能否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提出损害赔偿。对此,笔者的观点是,我国婚姻法将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作为原则,夫妻约定作为例外,在财产未分割之前,所有财产属一般属双方共同共有,这便使婚内赔偿失去了经济基础,如判决在离婚后赔偿,又让判决置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之中,并会严重恶化夫妻之间的关系。所以婚续期间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不能在婚续期间单独提出。其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提出,诉讼时效从离婚诉讼之日起计算。当人身损害构成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又可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对损害一方实行双重惩罚。同理婚姻法第46条婚姻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也应从离婚之日起算。顺便给立法者提个建议,婚姻法第46条应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样修改的原因:一是与我国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相呼应,即离婚是感情破裂导致的,而不是“下列情形”导致的;二是现行立法给司法者造成误解,会认为只有46条所指4种情形引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才有权请求赔偿,若是其他原因导致离婚就无权请求赔偿,同时还会造成4种情形在离婚诉讼时处于持续状态才可提出,若是几年前或离婚时已改正就无须赔偿;三是消除现行立法与最高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29条、30条的冲突。

 

当然特殊情况也有,即夫妻一方受伤害,已掌控的夫妻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又隐藏、转移夫妻财产,拒不支付医疗费用的,可以在婚内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


上一篇: 父赠儿财产反悔 诉求讨要被驳回

下一篇:下一篇: 分居满一年可以一次性离婚吗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