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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结婚常见于冒名者本人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或诈骗婚姻之中,是指非以本人真实姓名与他人结婚,而冒充他人之身份申请结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申请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是冒名者本人,被冒名者或知情,或不知情。冒名结婚,实质上是登记结婚时姓名错误,而姓名错误,有可能是笔误,也有可能是故意弄虚作假,但实际产生婚姻关系的仍是申请结婚并领取结婚证之当事人,即姓名有错但产生婚姻关系的人并没有搞错,属于结婚登记的程序性瑕疵之一。对被冒名者而言,其既未申请结婚,亦未亲自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故冒名结婚之婚姻效力只在冒名者及与之结婚者之间有效,其法律效力只及于该两人,对被冒名者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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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常拿财产回娘家 丈夫再次诉离获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