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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提离婚受限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20 19:50:17 人气:51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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