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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育丈夫起诉离婚 法院判男方给3万补助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19 19:26:51 人气:26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据《京华时报》报道,陶梅因病切除子宫丧失生育能力,被丈夫赵刚起诉离婚。记者6日从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获悉,双方已被判决离婚,赵刚给付陶梅生活补助款3万元。

 

  2009年,相识三年的赵刚与陶梅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20116月,陶梅因患病做了部分子宫切除术。去年底,赵刚起诉称,2013年以来,双方经常生气打架,已经分居生活,感情破裂,故起诉要求离婚。

 

  陶梅表示,她做了子宫切除术后丧失生育能力,今后的生活困难。如果赵刚坚持离婚,必须给她共同财产折价款、收入款、今后生活补助款等53万元,否则不同意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赵刚给付陶梅生活补助款3万元。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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