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夫妻的财产关系是怎样的?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18 18:37:03 人气:53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有三点规定:(1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另有的约定除外。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谓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它包括: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 )夫妻特有财产

 

  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它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约定财产制 (4)夫妻双方互相扶养的义务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5)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上一篇: 婚姻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下一篇:下一篇: 夫妻为买二套房假离婚 弄假成真为财反目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