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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共同居住?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2/21 11:46:59 人气:80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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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提供了第三者与配偶的合影、或在某住宅同进同出的照片、以及共同居住的地址。在当事人配偶否认与他人同居的前提下,仅凭这些材料,恐怕还不能定性构成了“同居”。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另一方构成“同居”,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相关资料:

 

  ①同居地的基层组织关于第三者与配偶一方共同居住的说明:

 

  ②配偶一方与第三者共同生活的照片、影像资料;

 

  ③邻居或其它目睹同居行为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可以巩固同居证据的强度,对于法院认定同居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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