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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不流掉孩子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孩子归谁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1/1 10:36:31 人气:7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华律网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我们知道,基于对孕期、哺乳期的妇女特殊保护,在此期间,男方无特殊情况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但是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如果怀孕期间,女方不流年孩子,可以提出离婚吗?孩子出生后抚养权归谁呢?

 

一、怀孕期间不流掉孩子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但女方提出离婚并不在上述限制内。因此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自己的特殊保护,说明其本人对离婚已有思想准备,或者维持婚姻关系可能对女方自身或胎儿、婴儿造成重大不利。在此情况下,法院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应当受理,并应根据夫妻关系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离婚。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在上述期间自愿离婚,法院也应当受理。

 

二、孩子归谁

 

一般情况下,两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两岁以上的孩子需要结合各方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等因素,一般会判给更有利的一方。没有特殊情况都是归女方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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