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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9/14 22:38:50 人气:43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一、什么是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各国法学家对无期徒刑的存废有不同的意见。主张废除的认为,无期徒刑比死刑还残酷,这种刑罚使犯人对前途频于绝望,不能起促使犯人改过自新的作用。主张保留的认为,对于那些犯了重罪而又不足以判处死刑的罪犯判处无期徒刑,不仅是必需的,而且由于在刑法中规定假释、减刑等制度,给予了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和争取出狱的希望。目前,俄罗斯、罗马尼亚、塞尔维亚、葡萄牙等少数国家已废除了无期徒刑。中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并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

 

二、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

 

()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上述就是对“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获得减刑的,服刑期限不得少于十年。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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